為保證電梯修理保養作業環節親近相連,做到隨時保護、每日巡檢、每周保養、每月檢修、每年修補等作業的有效施行,特制定本修理保養準則。
1.修理保養人員有必要持證上崗,作業中嚴格遵守《電梯修理保養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操作。
2.每年在技術監督局年檢之前,由主管人員和電梯修理保養單位的修理人員進行年度修理保養的合格作業,填寫“自檢記載報告”后進行約檢。
3.每季度對電梯進行季度保養,需由主管人員配合,填寫季度的作業記載單,要求每部電梯每季度有必要完整的保養一次。
4.每月最后一周進行月檢修,將電梯的修理故障,保養狀況,運轉狀況等進行匯總,與其他記載同時交給主管人員進行簽寫定見。
5.每周對電梯進行周保養,填寫“周保養記載”,通過自互查看后由甲方主管人員核實后給予承認。
6.每日對電梯進行巡視查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填寫“巡視記載”和“修理記載”。
7.當電梯發生故障時,需要兩個人進行修理操作(有電梯司機運轉的需要予以配合)。電梯修正后要先進行試運轉,自互檢承認無誤后方可投入運轉。將修理作業的狀況填入“修理保養作業記載單”,并要求保修人員、自互檢人員簽字承認。